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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银到昭化督导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8 16:55:1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法院

昭化区门户网讯(李明)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12月28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光银带领第二督导组成员前往昭化督导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区法院院长肖红、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庞先卫、区法院副院长陈述金等陪同督导。

张光银副院长督导刑事涉案财物.jpg

张光银一行在区法院督导检查

督导中,张光银一行首先来到区法院刑事涉案财物保管室,实地查看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情况,听取区法院对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处置情况的介绍。今年9月30日区法院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清理领导小组,并修订了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了涉案财物保管室,购置了涉案财物保管柜,并确定专人保管。通过清理,对应当上交财政的款项共计376033元全部划转财政,对于清理出的117件涉案财物均进行了封签,定号保管。

听取介绍后,张光银副院长对区法院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表示肯定。对已结案、但未作出处置意见的涉案财物,张光银要求,要按照刑事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涉案财物逐一规范详细登记物品情况,建立台账,实现物账一一对应,并照相、录像留存资料。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依法明确处置仅有证据价值却无相应经济价值的涉案财物。

督导中,张光银还前往区公安分局、检察院等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