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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四措施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放管服”
发布时间:2018-09-03 17:20: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实行放管服政策以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照区政府放管服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评审中介机构及中心内部项目评审时限及质量要求,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有序推进

一、明确评审时限。对以前没有明确时限的接件、任务分配、中介机构评审、评审中心审核、评审中心制作文件及局领导审签等各个环的时限进行了明确,从原来的无时间节点随意性大,到现在的有明确的时限,实行限时办结,财政投资评审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明确评审资料。对财政投资评审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再明确,即:项目审批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纸质软件版电子文档(均需有资质中介机构出具并盖章) 财政评审申请函等。

三、实行登记制度。以表格形式对接件、任务分配、中介机构评审、评审中心审核、评审中心制作文件及局领导审签、送区政府、区政府审批、印发文件及通知业主单位、业主单位领取文件各环节的完成时点进行了即时登记,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间一目了然;对评审中发现的设计不详、施工图与造价不符等问题的发现时间、反馈业主单位及解决情况在备注栏注明,进一步明确责任。

四、支持重点项目。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柏林古镇创4A等重点建设项目在评审环节实行特事特办,在各环节加班加点,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评审任务。“广元市昭化区柏林沟镇岚湖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柏林古镇创4A监控”、“柏林古镇创4A网络建设项目”直接工程分别为136万元、49万、49万,按“放管服”承诺时间为分别为24、19、19个工作日,我中心利用双休日和工作日下班后加班运作,从接件到印发文件分别只用了8天、9天、9天,分别节约了16天、10天、10天,极大地支持了我区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