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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3 10:09:3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效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2016〕34号)和《广元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等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发〔2012〕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昭化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昭化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2014年以来,昭化区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

2.在岗服务一个服务期满考核优秀或在岗服务两个服务期满且每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昭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人:胡倩,联系电话:0839-8724661。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三支一扶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填写《广元市昭化区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将在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考核人员并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三支一扶“德、能、勤、绩、廉”情况,考核将征求被考核人员服务所在地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意见。

五、体检

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昭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资格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从三支一扶中经直接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区的最低服务期限规定,服务期未满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0839)8722477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723928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