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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度第一批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2 07:06:5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9〕2号)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现对拟拨付的2018年度第一批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日-9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前以真实姓名向我局反映。 

投诉和举报电话:0839—8722075、8722292


附件:广元市昭化区2018年第一批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明细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