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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4 14:47:4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蓉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区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广元市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函〔2018〕99号),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财社〔2019〕22号)及广元市昭化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昭化区就业创业整合培训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昭培领办发〔2018〕2号)文件,其中对培训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同时,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区实行的是暗访督查、现场检查、视频点名等措施,同时,我们还协调乡镇纪委现场督察实施监管,学员监督投诉,形成了三方监管格局。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开展具体情况100%抽查,将培训满意度、培训后就业情况等纳入对培训班的考核,对符合标准的予以补贴。结合你的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培训质效。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人:陈 宗

联系电话:8725629    邮 编:628021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