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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14 14:40:4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和平等代表:

您在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胜利三社小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研究,决定在胜利三社小区农贸市场开发2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按照880元/月执行,岗位人员自2019年8月1日开始上岗,人员认定、管理、考核由元坝镇人民政府负责,请按照相关规定开发岗位,并加强岗位人员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单位:区人社局      联系人:陈 宗

联系电话:8725629    邮 编:628021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