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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2月10日拟对1.8万米/年水泥涵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10 10:47:32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8万米/年水泥涵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8万米/年水泥涵管生产线项目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1.8万米/年水泥涵管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广元市长来建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4200㎡,新建钢筋制作车间200㎡,水泥和砂石库房120㎡,办公用房60㎡,水泥涵管生产区420㎡,安装生产设备、供电供水等其他配套设施,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切实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50m3)处理;施工废水、设备模具清洗用水、初期雨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3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优化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按照相关规范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将砂石原料堆场设置为半封闭钢结构料棚,地面硬化,专人定期清扫;水泥储罐粉尘通过配置粉尘收尘器除尘后排放;搅拌机采取彩钢密封、料仓加盖、设置集气罩,再经布袋除尘的方式处理;焊接烟尘通过密闭焊接车间和配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器的方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密闭生产车间、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六)全面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报警系统,集中收集“跑、冒、滴、漏”的液体于废水处理池处置。制定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