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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5 11:3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商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和经济合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工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拟订促进全区商务、经济合作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区商务和经济合作目标责任单位的专项考核工作。

2.负责经济合作项目的编制、储备、包装、论证、推介工作;负责经济合作信息的收集、追踪工作;牵头经济合作项目的洽谈、跟踪、签约、协调、督促,搞好“一站式”服务;负责与我区驻各地商会、知名企业等组织的对外联络、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经济合作项目统计及上报工作。

3.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牵头制定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调查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批发、零售、餐饮业、娱乐业、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指导,按有关规定对典当、租赁、旧货市场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报废及更新、药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指导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区内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制定全区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和物流规划并组织实施;培育建设全区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协调商品市场建设和商业设施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流通领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5.承担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有关行政许可事项。

6.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工作。

7.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申报、实施的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上级下达我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实施;贯彻落实鼓励出口政策,研究推广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各类进出口业务相关工作。

8.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等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区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我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1.贯彻国家、省、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12.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3.指导监督以昭化区名义在区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区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交流与合作工作。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积极培育壮大商贸实体。继续加大汽车4S店招引培育工作,强化产业园对全区社消零的引擎作用;加大上限进规商贸服务企业的培育力度,根据2020年度上限进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上限、进规商贸企业服务指导工作,帮助解决企业入规上限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上限批零住餐企业和进规服务业企业的目标任务。

2.高质量完成电商项目。一是结合国家、省级第三方绩效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高标准完成项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2020年3月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验收工作;二是建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电商创业者提供电商培训、产品组织、推广营销、物流协调、政策咨询、数据共享等“保姆式”服务,为农村电商有序发展提供“中枢”支撑;三是继续规范建设电商站点54个,开通物流专线6条,并引导电商站点拓宽增收渠道,提升站点存活率;四是制定出台《昭化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实施办法》,加大对电商站点、中小网商以及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的企业(合作社)进行奖补。

3.持续推进扶贫产品“142”工程。一是发挥国家级电商项目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资源优势,推动扶贫产品“八进”,并在区内外设立“昭化造”扶贫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或分销中心,构建长期稳定的销售渠道;二是抓住“扶贫产品”旗舰店独占授权书优势,拓宽电商平台旗舰店数量,加大“扶贫产品”尤其广元本土扶贫产品上行推广力度,确保既定销售目标实现;三是持续推进“昭化严选”线上电商扶贫平台建设,结合微商、网红直播等多种形式,以网销带动扶贫产品线上销售;四是开展“昭化造”农特产品展销暨电商扶贫渠道对接招商会,对接国内主流农产品电商平台,与农产品生产企业、专合社进行关联合作,开展全网电商扶贫推广;五是做好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助推贫困攻坚切块资金使用,支持完善扶贫产品直销渠道、品牌培育、冷链物流运输及市场推广等。

4.着力招大引强引优。压实全员招商责任,大力开展产业招商、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努力形成招商引资集聚效应,重点抓好中高端家居产业、食品饮料等产业项目投资促进工作。采取市场化手段,通过中介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等路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调动各方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市投资促进局驻外分局、昭化异地商会的交流合作,建立昭化驻外招商工作站,对接各地有效信息。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院地合作、院企合作,强化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年”活动,用好用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瞄准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龙头企业“招大引优”,签约一批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好、就业带动强的优质企业。

5.着力提升招商实效。持续抓好“四个一”项目推进机制,充分发挥项目推进“六大中心”作用,及时跟踪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兑现招商引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落地建设服务工作,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定期清理制度,推进守约履约项目高效落地、违约失约项目限时清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意向项目抓洽谈,洽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效益,环环相扣,步步紧跟,切实地提高招商项目的履约率和成功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商贸流通股、对外合作股、服务业发展股、招商引资股。

下设其他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区商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和外来企业服务中心(股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商务和经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61.7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收入预算46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支出预算46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9万元,占86.63%;项目支出61.75万元,占13.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1.7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7.44万元,占8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万元,占4.96%;卫生健康支出10.3万元,占2.23%;住房保障支出21.1万元,占4.5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5.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1.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商务和经济合作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市级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区级重点项目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发展等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9.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出国(境)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0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和经合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商务和经合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8.4万元,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行政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商务和经合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单位无车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区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区商务和经合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商贸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商贸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区商务和经合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