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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14日拟对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14 16:50:11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生态环境局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214—2020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725259 

 地址:广元市昭化区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元市昭化区磨滩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昭化区磨滩镇

广元市昭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日处理200m3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A3/O+MBBR+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504m,道路破除与恢复、绿化等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高质量发展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强化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落实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控,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厂污水、污泥脱水等采用“A3/O+MBBR+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等废水均排入主体工程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取封闭措施,在出气口设置通风管道以及引风机,将可能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管道收集后,末端采用生物滤池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达到大气环境防护目的。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处置和转运的环境管控,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栅渣、砂粒等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干化污泥运至广元市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优化布局,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利用水体隔声或建筑物隔声,风机配备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并强化双电源、主要设备一用一备、污水管道堵塞、爆管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因风险事故导致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按照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八)项目设计建设,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九)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依法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