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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2021-2022年度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1 15:43:13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规范职业培训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广元市职业技能鉴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函〔2018〕9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6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2021-2022年度昭化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认定培训质量高,绩效评价优,社会信誉好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我区2021-2022年度职业培训任务。

二、认定方式

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定点培训机构考核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考核认定小组),对培训机构的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师资配备及近两年培训完成情况、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考察,以考核评分认定方式确定定点职业培训机构。

三、认定数量 

根据市下达我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拟认定6家定点培训机构,其中劳务品牌培训机构2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家,驾驶员培训机构1家,家居技能人才培训机构1家。结合培训机构特长,每个培训机构申报的定点工种不超过5个,相同工种定点机构不超过3所。

四、认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愿意承担职业培训工作的各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均可申请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五、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办学的相关资质。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能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具备承担所申报职业工种所必须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1.教学场地要求:①租用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提供租赁合同),自用场地需提供房产证等凭证材料;②办公场地及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办公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配有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多媒体教学、通讯设备等;③理论教学场所应在300平方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等设施齐全;④有满足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150平方米以上,一般按2.5平方米/人设置;⑤教学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每个职业工种实训设备与培训学员之比不低于1:8。同时,各培训机构需具备室内授课和室外实训授课等必备的监控监管设施设备(如:固定或移动摄像头等)。

3.师资要求:教师知识结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每个专业应具有理论课、实训课专(兼)职教师各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质条件;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严谨,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近二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处罚记录,巡查审计等事后监督无重大问题。

(五)培训机构财务管理人员由具有资质的专职人员担任,财务账目支出范围符合广财社〔2019〕22号和广财社〔2020〕29号文件规定,账目管理规范且对督查的财务问题整改到位。培训机构2019-2020年培训工作完成率不低于95%,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培训学员就业创业率不低于85%。

(六)具有不同职业培训类别规定的其他相应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昭化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业培训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年检合格的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办学经历证明及师资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

(四)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六)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七)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专业教师的聘用合同和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和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指导员证书复印件;专职教师需提供申报之日前半年的社保证明;

(八)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七、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区人社局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zh.gov.cn/)发布认定公告。

(二)递交申请。根据广元市昭化区人社局发布公告要求申请报名,并提供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三)实地考察: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等部门组成相应的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定:在实地查验基础上,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审定定点培训机构。

(五)公示公告。对拟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将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zh.gov.cn/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联系人:李红玫,联系电话:0839-8723087。


附件:1.昭化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表

      2.《昭化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服务协议》

      3.昭化区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工种(专业)申报表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