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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 (市整改任务第十九项中的第5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12-28 16:43: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部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够

责任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

龙兆学

联系电话

0839-8722708

整改目标

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整改措施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完成40家“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工作

附件: 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