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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专题学习《广元市昭化区政府系统会风会纪“八不准”》
发布时间:2021-02-19 17:47:48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升区政府系统会议决策和工作质效,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于2021219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了《广元市昭化区政府系统会风会纪“八不准”》,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孙永明主持。主要内容如下:

一、不准直接向区政府领导报送会议(活动)方案,会议(活动)方案必须经区政府办审核后再报审,确因特殊情况,区政府领导先签批会议(活动)方案的,也必须报区政府办备案。

二、不准“一刀切”确定参会人员,以区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单项(业务)工作会,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三段论”通知,即:分別明确哪些部门需主要负责人参会、哪些部门需分管负责人参会、哪些部门需股室负责人参会。

三、不准随意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者调整参会人员的必须按要求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会议承办单位备案。

四、不准安排不熟悉工作的人员参会(代会),参会(代会)人员必须提前认真研究会议内容,准备充分发表意见。
      五、不准无视会场纪律,会议进行期间,不得到、早退、频繁离座、擅自调换会场座牌,不得有传递文件、接打电话、看手机、交头接耳、批阅与会议无关的文件、睡觉、随意走动、抽烟等行为,不得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六、不准将未经充分研究、讨论的议题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必须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讨论,涉及项目资金安排的,要征求发改、财政部门意见,涉及合法性审査的,必须充分吸纳司法部门意见。

七、不准临时“加塞”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必须在会前3个工作日报送常务会议议题。

八、不准将涉密会议内容、资料泄密,未经批准不得在会场录音、录像、照相及上网,不得随意发布会议有关情况。涉密会议材料编号登记发放,会后由议题承办部门(单位)统一清点收回,参会人员不得带离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