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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09:11: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



虎府发〔2021〕8号



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开展,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结合我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安排部署。通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总体的稳定形势。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镇级主责主抓,村级属地管理职责,形成镇干部包村、联路,村、社干部为“路段长”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部门联动。镇交管办统筹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三)坚持社会共治。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虎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称“交管办”),由镇长范涛任主任,分管领导吴清江、李正元、易泓宇、韩振林、向中红任副主任,钟纬、王丽娟、王崇伍、杨上峰、席国铭、朱德伟、李秀林、徐丕勇、王梓惠媛、陈军、王赐明为成员。镇交管办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由杨上峰、朱德伟、王崇伍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应成立由书记或主任任组长,负责安全的同志任副组长,村、社干部、劝导员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组;组长为村辖内道路“总路长”负责村辖内道路交通安全,村社长为各社路段段长,负责各自辖内路段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对照附件3)。

镇交管办对村级劝导员实行统一调度,各村(社区)劝导员由虎跳镇交警中队和交管办负责培训,经培训合格后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停车牌、指挥棒、工作服等物资,正式上岗。

四、工作职责

(一)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按要求及时传递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整治等日常工作。

(四)建立辖区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台帐。

(五)协助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协助车管民警办理本辖区车驾管业务。

(七)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镇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作用,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准确掌握辖区内人、车、路的基本情况,做到人、车、路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部门联动。镇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以及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交通安全项目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交通安全项目组、各村(社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较为完整的工作制度并上墙,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作为实践“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具体工作。要提高抓交通安全的积极性,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想点子、出新招,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使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通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强化交通安全建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取得实效。同时要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虎跳镇交警中队、虎跳司法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落到实处,形成有效的治安综合防控网络体系。


附件:1.劝导查纠交通违法工作制度

2.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职责

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职责

4.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

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6.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7.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8.虎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镇干部包联工作表

9.农村机动车安全行车承诺书


附件1

劝导查纠交通违法工作制度

一、镇交管办采取巡逻检查和固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办度。交管办每天组织上路检查不少于2小时。

二、根据实际情况在重点村设立劝导点,落实专门劝导人员,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工作。

三、交管办及其交通安全管理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交通违法行为查纠的全过程,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四、交管办及其交通安全管理员应当及时查处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需给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资料及时传递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五、交管办及其交通管理员查纠交通违法,应当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2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职责

一、宣传、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劝阻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二、使用“农交安”APP录入对违法违规及不安全不文明行为人或车辆劝导情况。

三、每月对辖区内各类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劝导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3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职责

一、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劝导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按要求及时传递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整治等日常工作。

四、建立辖区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台帐。

五、协助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协助车管民警办理本辖区车驾管业务。

七、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4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

一、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定期排查处置机制和特定排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排查为每季度末月开展一次排查,特定排查为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特殊情况发生后迅速进行的排查。

二、隐患排查工作要仔细、全面。对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后提出处置意见,迅速报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置,在隐患未整治前要加强监控,防止危险程度加大危及道路交通安全。

三、要把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道路、人员、车辆、管理等相关要素列入排查范围,避免疏漏引发交通事故。

四、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五、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对应该排查而未展开排查、虽然开展了排查而未发现安全隐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


附件5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制定本行政区内县道(不含县道)以下道路、场镇和公安交管部门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三、在镇人民政府授权下与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定期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深入分析本行政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和整治工作。

五、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实现对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六、定期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

七、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员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八、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

九、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十、完成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6

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一、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宣传交通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驾驶员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三、应在镇逢场天组织宣传人员在场镇对赶集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督促各村(社区)在办公地点或村民(居民)集中地设置1—2处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栏、黑板报。

五、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纳入日常教学课程安排,每学期每个教学班至少开展10课时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利用镇、社区广播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广播宣传,每月宣传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七、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



附件7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排查时间

隐患地点

隐患内容

整治建议

报告主管

部门时间

责任人

整治情况


































附件8

虎跳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镇干部包联工作表

村别

路段

包村领导

联段干部

南斗村

南斗村1社路段

陆崇军

尹安平

刘文均

南斗村2社路段

孙  虎

南斗村3社路段

何  谦

陈江社区

陈江社区路段

范  涛

母金贵

毗鹿村

毗鹿村1社路段

殷泽平

张晓斌

毗鹿村2社路段

晓斌

毗鹿村3社路段

王守斌

毗鹿村4社路段

王丽娟

毗鹿村5社路段

张德海

毗鹿村6社路段

张德海

陈江村

陈江村1社路段

尹安平

钟  纬

陈江村2社路段

钟  纬

陈江村3社路段

钟  纬

陈江村4社路段

邢显著

陈江村5社路段

邢显著

陈江村6社路段

张克江

陈江村7社路段

张克江

五龙村

五龙村1社路段

吴清江

张绍荣

五龙村2社路段

张绍荣

五龙村3社路段

梁红生

五龙村4社路段

梁红生

五龙村5社路段

梁红生

紫金村

紫金村1社路段

赵志雄

孟  垚

紫金村2社路段

孟  垚

紫金村3社路段

熊小蝶

紫金村4社路段

费秀芳

紫金村5社路段

费秀芳

紫金村6社路段

王赐明

紫金村7社路段

王赐明

东岩村

东岩村1社路段

李正元

仲碧林

东岩村2社路段

仲碧林

东岩村3社路段

余小平

东岩村4社路段

余小平

东岩村5社路段

侯玉玲、田  青

东岩村6社路段

侯玉玲、田  青

东岩村7社路段

侯玉玲、田  青

丁家社区

丁家社区路段

岳  莉

王  维

三公村

三公村1社路段

易泓宇

黄定枢

三公村2社路段

黄定枢

三公村3社路段

周登林

三公村4社路段

周登林

三公村5社路段

张开敏

三公村6社路段

张开敏

三公村7社路段

张开敏

三公村8社路段

李  芳

三公村9社路段

李  芳

三公村10社路段

李  芳

青龙村

青龙村1社路段

陈金文

陈  军

青龙村2社路段

陈  军

青龙村3社路段

陈泓锦

青龙村4社路段

陈泓锦

青龙村5社路段

伍兴福

青龙村6社路段

伍兴福

青龙村7社路段

朱德伟

大雾村

大雾村1社路段

向中红

熊大建

大雾村2社路段

熊大建

大雾村3社路段

熊大建

大雾村4社路段

李秀林

大雾村5社路段

李秀林

大雾村6社路段

李秀林

大雾村7社路段

丁  梁

大雾村8社路段

丁  梁

竹江村

竹江村1社路段

张德康
胡杰文

刘桂玲

竹江村2社路段

刘桂玲

竹江村3社路段

刘桂玲

竹江村4社路段

王崇伍

竹江村5社路段

王崇伍

亭子湖社区

亭子湖社区路段

张建华

张绍奎

雷鸣村

雷鸣村1社路段

王志武

王怀鹏

雷鸣村2社路段

王怀鹏

雷鸣村3社路段

刘  路

雷鸣村4社路段

刘  路

雷鸣村5社路段

席国铭

雷鸣村6社路段

席国铭

断桥村

断桥村1社路段

张其松

赵  平

断桥村2社路段

赵  平

断桥村3社路段

赵  平

断桥村4社路段

李林璘

断桥村5社路段

李林璘

断桥村6社路段

喻  枭

断桥村7社路段

喻  枭


附件9

农村机动车安全行车承诺书

为了保证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以下条款内容:

一、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规范驾驶机动车辆。

二、 不无证驾驶车辆,不驾驶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三、 依照道路限速规定行驶,力保安全通行。

四、 不违规装载超载,不违法违规载人。

五、 驾车前注意休息,不疲劳驾驶车辆。

六、 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七、 不将车交与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人员驾驶。

八、 按照路况行车,在陡坡雨雪路段减速慢行。

九、 驾驶农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电力三轮车,必须粘贴反光标识。

十、 夜间行车保持灯光良好,必须规范准确使用灯光。

十一、严守右侧通行原则,不占道,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

十二、严格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安全带驾驶车辆。

十三、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以上承诺必须严格遵守,违者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