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德(身份证号码:510823********0030)于 2021年2月25日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其与李*芳(身份证号码:510823********0026)共同所有位于广元市昭化区元坝城区葭萌路(原社保局院1-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100.1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0.3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昭字第2015280号,转移登记为何*德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2728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