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在长江流域嘉陵江水域虎跳镇河段开展禁捕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采取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虎跳镇的农贸市场、餐饮店进行了抽查,未发现销售和食用长江野生鱼现象;并对沿江重点水域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非法捕捞行为。
本次联合执法广泛宣传了“长江十年禁捕”《渔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从而引导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禁鱼期和禁捕相关管理规定,引导乡村群众养成不捕捞、不食用野生水产动物的好习惯。(宋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