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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示(一半继承)(王鸿)
发布时间:2021-04-14 17:0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国土资源分局

王*(身份证号码:510811198*****011)于 2021年4月14日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1.8.6.5条的规定,拟将王*贵(身份证号码:510802196****2637)、杨*琴 (身份证号码:51081119760***16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昭化区青梅路(弘和嘉苑1#楼1-33)商服一间,建筑面积24.7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54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9)昭化区不动产权第0000165号转移登记为王*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2728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广元市昭化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