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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佳园副食店
发布时间:2021-08-12 10:2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政府办公室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佳园副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0811MA63TDW32W
法定代表人 李佳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昭市监处〔2021〕131号
处罚内容 罚款9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1
违法事实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依据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数据来源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