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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4-07 15:19: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公安分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公安分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收集、掌握隐蔽斗争和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负责掌握、控制、处置全区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分析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3.抓好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4.组织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全区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6.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8.做好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9.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管辖区域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10.组织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做好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
  11.做好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2.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全区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组织指挥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15.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区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组织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7.承办全区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管理分配全区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18.管理全区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9.承办区政府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2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公安分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昭化公安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忠诚使命、担当勇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亮点纷呈、捷报频传。

一是聚焦风险防范,政治安全取得新成绩。坚持把建党10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化政保合成作战机制,成功侦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瞿赛网上销售政治非法出版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扣押非法电子书籍300T、300万册,为四川、广元、昭化争得目标绩效考核加分,邹自景书记、张光华常务副厅长、袁敏部长、方万云副市长先后作出肯定批示。

二是严密整体防控,平安环境呈现新局面。深入推进“护旗”系列和“两打三清一办”专项行动,全年搜集涉稳情报160余条,管控重点人员71人,未发生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实现了“六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总目标,确保了大庆安保万无一失。深化实施农村道路“五包”责任制,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涉爆涉危安全事故,监管场所安全形势平稳,安全事故总量大幅下降。

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护航发展再达新高度。高位履行“护航办”风险评估、服务保障、打击犯罪职责,常态整治围标串标、资源领域等行业乱象,成功破获2起串通投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创新推出“131项目警务”、“3+3旅游警务”,在家居产业城、三江新区设立两个项目警务室,在昭化古城、柏林沟、栖凤峡三个景区设立旅游警务室,做靓“女子旅游警察中队”,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全面助力全域旅游。《“四项警务”护航经济发展》《“5432”探索基层警务站点建设》被市委改革办刊用,何绍明副厅长、胡国民主任、方万云副市长作出肯定批示。

四是优化侦查机制,犯罪打击斩获新战果。扎实推进智慧侦查体系建设,组建情指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建成电子物证鉴定中心。先后成功侦破“9·25”“7·07”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等部督案件8件,侦办刑事案件111件,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15人;“7·07”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系全市唯一、全省第一发起全国集群打零案件。成功侦破“7·28”开设赌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48小时内成功侦破“8·30”蒙面持刀抢劫案,及时消除社会负面影响。市区联动成功破获省督“2021-200”禁毒集群打零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处吸毒违法人员40人,彻底摧毁一条从省内购买毒品面向全国销售的毒品贩运五级网络。

五是夯实基层基础,治理成效再上新台阶。以“四大警务”为引领,创新推出“161乡村警务”,在未设派出所的磨滩、清水、青牛和柏林沟镇建立警务站,扎实推进“5432”警务站/室集群建设,做实做强基层治理,曹建奎常委、方万云副市长给予高度肯定。全力推进“一所一品、一室一特”,总结推广昭化所“葭萌义警”“平安店长”、王家所“十百千万”“微信工作法”等基层治理经验,全力打造“全省有影响、全市有地位”的农村警务新模式。“一网考”整体排名全省同类县区第13,元坝、昭化、明觉、太公、王家5个派出所进入全省同类派出所前15%;公安社会评价排名全省第2、全市第1。昭化派出所在全省第二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比武竞赛决赛中名列第9,《人民公安报》深度采访,大篇幅报道。

六是着眼长远发展,队伍建设展现新气象。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持续在铸魂、强能、暖心、聚力上下功夫。压紧压实机关党委、各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重大理论、党史国史,组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37次,举办“周四夜校”34期。坚持教育整顿、党史教育、作风纪律整顿同步推动、相互融合,创新建立“四个三”体系,扎实推动教育整顿高点发力、走深走实;增设事业单位一个,增加事业编制人员7人;增加辅警编制35个。投入350万元建成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警官俱乐部和“一廊一文化、一步一课堂”文化阵地。全年共有1名民警荣立二等功,7名民警荣立三等功,19个集体95名民辅警受到表彰奖励。组织全警进行年度体检,全额落实年休假;完成职级晋升95人次;慰问病困民警8人、发放慰问金6万余元,为大病特困民警捐款59685元,队伍更加安心安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公安分局属区一级预算单位,下设派出机构8个,内设部门1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4614.45万元,比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82.07万元增加73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公安分局2022年收入预算461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4.4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公安分局2022年支出预算46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5.43万元,占70.55%;项目支出1359.02万元,占29.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14.45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882.07万元,增加73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14.4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871.5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8.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14.4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增加732.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871.51万元,占83.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86万元,占7.8%;卫生健康支出114.64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268.45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289.7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机关及派出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37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2年预算数为292.4万元,主要用于:移动、电信天网租赁费、铁塔350兆基站租赁费、移动警务终端建设费用。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2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办案、禁毒案件办理、刑事拘留人员给养、 行政拘留人员给养。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反恐维稳特别业务。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民警免费工作午餐、民警表彰奖励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0.0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伤、失业等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68.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7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面包车8辆、轿车5辆、越野车16辆、运兵车1辆、皮卡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用于3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均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公安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7.7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87.35万元,下降29.97%。主要原因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原列入基本支出的协警包干经费转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公安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目前该资金尚未下达指标金额,待下达指标后按照相应的用途类别实施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办公等通用设备、公安专用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公安分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公安分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别业务(项):指公安机关开展特别业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七)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公安机关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