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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涉疫药械质量安全 昭化区查获一起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未经注册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案
发布时间:2023-01-07 15:05: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接到群众举报杨某某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平台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昭化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昭化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迅速展开执法检查。

经查,当事人从重庆市李某处购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网络社交平台销售。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且在销售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实物外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为外文标识内容,未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国家相关官网上无法查询到上述试剂盒注册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未经注册的三类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属第三类医疗器械,必须要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是实行风险管理的特殊商品,经营该产品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当事人为自然人,未取得相关经营资质,不能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国家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涉疫药械供需矛盾凸显,群众对涉疫类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需求增强,此案的查办将有力打击涉疫市场乱象,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等涉疫药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