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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医保违规违约案例曝光 第四期
发布时间:2023-12-01 15:26:19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局


昭化医保违规违约案例曝光 第四期

一、四川尚居药房有限公司方群望园昌奇店

2023年11月16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尚居药房有限公司方群望园昌奇店20231月1日至 11 16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未按规定将保健品、械字号进入云Mis系统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 668.00元;2、处罚款1002.00元。

目前违规金额668.00元已退回,罚款1002.00元已上缴

二、四川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佳明店

2023年11月17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佳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佳明店2023年1月1日至11月17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 584.00元;2、处罚款876.00元。

目前违规金额584.00元已退回,罚款876.00元已上缴

三、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昭化区安康药店

2023年11月17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广元康贝大药房昭化区安康药店2023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未按规定将保健品、械字号进入云Mis系统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760.00元;2、处罚款1140.00元。

目前违规金额760.00元已退回,罚款1140.00元已上缴。

四、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广元卫子药店

2023年11月22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广元卫子药店2023年1月1日至11月22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62.00元;2、处罚款243.00元。

目前违规金额162.00元已退回,罚款243.00元已上缴。

五、四川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三十六店

2023年11月13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三十六店2023年1月1日至11月13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495.00元;2、处罚款742.5元。

目前违规金额495.00元已退回,罚款742.5元已上缴。

六、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恒安福康药店

2023年11月20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恒安福康药店

2023年1月1日至年11月20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64.68元;2、处罚款247.02元。

目前违规金额164.68元已退回,罚款247.02元已上缴。

七、广元市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三零三药店

2023年11月20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广元市太星平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三零三药店

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242.00元;2、处罚款363.00元。

目前违规金额242.00元已退回,罚款363.00元已上缴。

八、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幸福苑店

2023年11月10日,广元市昭化区医疗保障部门组织人员对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昭化区幸福苑店,2023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药店存在药品进销存不符、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345.00元;2、处罚款517.5元。

目前违规金额345.00元已退回,罚款517.5元已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