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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根据区政府2016年度财政决算工作安排,现将区发改局2016年度局机关财务决算工作作如下编表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全区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负责编制以工代赈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会同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区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全区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管理。

 8.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9.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10.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1.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2.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3.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低碳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

1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5.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省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6.负责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单位的工作衔接,按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等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8.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措施方法,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根据电动汽车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拟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

19.承担区创新政府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低碳发展领导小组、区经济动员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0.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研判经济形势,切实履行参谋助手职责。一是抓“十三五”规划编制。牵头编制《广元市昭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今年3月经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协助区政府督办室起草3期专题通报督促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前完成12个重点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初审,交通、工业及信息、现代服务业、水利、脱贫攻坚及新型城镇化等6个专项规划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查,其余6个正抓紧上会审查。二是抓经济运行分析。强化经济预警预测和分析调度,不定期深入经济部门、企业、项目开展研判,每季度、半年和全年完成经济运行分析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为区领导作出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三是协调抓好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落实。科学分解下达主要经济指标任务,2016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现平稳增长态势,部分指标增长较快,处于全市前列。2016年,全区生产总值可实现44.7亿元、增长8.5%,完成全年目标9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可完成38.7亿元,同比增长16.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预计增速1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可实现193253万元,同比增长11.5%;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计可完成17699万元,同比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实现25627元,同比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可实现9646元,同比增长10%。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实现投资较快增长。一是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突出重大项目的导向示范和支撑引领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包装、策划和储备一批项目进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目前,全区滚动储备宝昭快速通道等500万元以上项目445个,总投资878亿元。其中,昭化古城旅游区等64个重点项目列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名单,总投资达到727.06亿元。同时,包装储备“十三五”项目599个,投资总规模1545.7亿元,确保了项目投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项目争取成绩显著。抢抓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机遇,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10个,基金计划6.48亿元,是2015年的4.88倍,项目个数和基金总量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签约并到位基金1.52亿元,大寨水库、嘉陵江堤防、城镇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治理等4个项目已完成签约并上报国家农发行,预计1月底前将到位基金2.18亿元。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项目23个,到位资金1.09亿元。三是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始终把项目投资作为后发赶超的最强助推器,扎实开展“项目年”活动,认真落实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一对一开展项目攻坚破难,加快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认真组织项目季度集中开工活动,现已累计集中开工5批次73个项目,投资总规模66.96亿元,全年将新开工项目六批次,开工项目90个,投资总规模达72.71亿元。以项目建设“四个一批”为重要抓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世行城镇基础设施余款项目、宝剑路凤凰鸭浮过境段公路改造、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等47个项目已竣工投产,累计完成投资16.1亿元;中纺铁路专用线、嘉陵江堤防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等38个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4.9亿元;大寨水库、快速通道、平乐温泉旅游度假区等5个加快建设,完成投资5.3亿元;虎跳嘉陵江大桥、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昭化区流域生态体系修复建设、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37个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3个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9亿元,占省下达投资目标任务的109.5%;7个市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57亿元,占市下达投资目标任务的155.8%。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全年共完成招标(比选)项目47个,其中:完成公招项目11个,总投资9.69亿元;比选项目36个,总投资1.08万亿元。招标控制价1.39亿元,中标价1.27亿元,节约资金0.12亿元,节约率8.6%。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01个,总投资5.97亿元;企业投资备案项目41个,总投资14.73亿元。全年开展招投标全面检查2次,查处招投标违法行为10起,处罚金5.5万元。严格执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将江西中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      

     3.聚力脱贫攻坚,以工代赈扶贫解困成效显著。一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10户1988人,已全部完成建房49700平方米,确保能够在春节前入住。建设集中安置点23个,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157户452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审批,其中5个点已完成项目建设、18个点正在施工。适时启动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1444户5012人。二是全面完成2015年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续建任务。项目涉及15个乡(镇)21个行政村。总投资234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630万元。硬化村组道路24公里,整治山坪塘14座,新建蓄水池20口2万立方米,铺设灌溉渠10公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332户1300人,新建住房39000平方米,建附属设施9960平方米,改建村组道路7.8公里。三是全面完成2016年以工代赈任务。总投资13063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2287万元。项目涉及18个乡(镇)37个行政村。完成改建乡村公路17.3公里,新建厢板桥1座60延米,整治山坪塘7口,新建灌溉渠6.1公里,改造中低产田土680亩。四是牵头完成区本级在农发行由平台公司承贷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8亿元实施工作,今年到位贷款2亿元,为我区同步搬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启动同步搬迁建房1780户6394人,其中竣工入住395户1463人。五是储备项目再上新台阶。按时完成上报了《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广元市昭化区“十三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向上储备申报2017年项目资金1630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常规项目5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5750万元,涉及18个乡镇40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806户2625人。六是抓精准帮扶,扎实开展第一书记工作。精心编制了虎跳镇东岩村2016年—2018年精准扶贫总体规划。组织100余人次开展“走基层”行动,筹资8万余元对东岩村的海椒种植、计生户帮扶、制作标牌标语、建卡户慰问进行了大力支持。协调村道路硬化指标8.05公里硬化任务,整治山坪塘1口、村民活动场地1个,规划建设居民集中点1处。栽植冬枣514亩、套种百合100亩,种植甘蓝、大蒜、海椒等蔬菜420亩,年出栏肥猪5000头、出售土鸡30000只。贫困户建房目标实现,两村土坯户改造实施168户,推动易地搬迁和同步搬迁建房38户143人,能实现“今年底全面竣工、2017年春节前入住”目标。开展农户自力更生、美好家园活动,村容户貌得到全面提高。积极推进五大行动,加快“四好村”创建。鼓励支持外出务工创业,全年输出劳动力206人,今年务工收入达600多万。

4.抓创新推改革,不断激发经济活力。一是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部署,研究起草了《昭化区促进经济稳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并由区政府印发实施,从扎实高效开展稳投资促增长等11个方面23条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牵头研究制定《昭化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初稿并征求区级各部门意见,正抓紧修改完善待上政府常务会。二是抓经济体制改革。印发了《广元市昭化区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等26项改革任务,召集本组专题会议2次、联络员工作会议4次,每月定期督促掌握改革工作进展。出台了《广元市昭化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广元市昭化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细则》和《广元市昭化区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办法(试行)》3个专项改革方案。三是抓好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召开全区车改工作培训部署会,率先其他县区和市本级同步在6月30日上午12点完成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多次协调成员单位专题研究改革后车辆管理保障、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全面兑现公务交通补贴,两批次成功竞拍18辆公务用车,保留车辆使用更加规范,车辆保障平台加快建设。四是抓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组织并指导工业园区开展省级经济开发区申报工作,将昭化食品产业园区、红岩港物流园区纳入昭化区工业发展集中区,并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目前申报材料正在国家发改委审核。五是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试点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的村民自建项目正在晋贤乡保民村顺利推进。

    5.加强物价监管力度,做好价格预警预测。一是开展价格调定工作。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全年累计下调0.0187元;非普工业用电价格降至0.9462元/千万时。二是严格执行“放管服”、“简政放权”等工作思路,制定了《昭化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三项清单”编制,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5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43项,对微小企业取消、停征和免征12项。三是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对城区汽车修理企业及商品房销售进行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制定了《昭化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建材质量保障和价格监管工作方案》,成立了脱贫攻坚建材价格和质量服务队,有效规范我区部分行业价格行为。四是常态监测价格动态。全年共监测品种46项,收集各监测点数据320余份,上报市场监测报表136份,确保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五是全面梳理我区政府定价权限,共放开、保留、调整政府定价管理权限分别为16项、17项、1项。六是认真开展价格鉴证认证。受理各类价格认证案件48件,已办理48件,办结率100%,无一例复核价格认证委托,认证金额896万元。

     6.深入推进低碳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一是制定了《广元市昭化区2016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明确2016年度低碳重点任务和节能目标,按时序推进我区低碳发展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是加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建设。目前拟将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纺粮油(广元)有限公司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三是扎实做好了低碳宣传。组织区公共机构节能办、教育、经信、卫计、药监、城管等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多个环节广泛宣传节能低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积极做好了电力扶贫工作。全面完成13个贫困村电力扶贫工作,彻底解决覆盖范围所有村民生活,生产用电问题。五是全面完成市下目标。全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2%以上,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非石化能源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

7.狠抓党建提效能,工作作风实现大转变。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局党组全年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生活4次、领导讲党课5次,干部职工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完善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开展专题教育8次、中层干部述职述廉2次,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80余人次,引进硕士研究生2名,调整岗位6人次,实现了人员结构的优化组合。全年16个单项工作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8人次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三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实专门力量运行监管“三同”平台,突出加强对项目审批、招投标核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强化效能建设,提升办事效率。项目审批、招投标实现零投诉,信息公开率100%。全年共组织研究反腐倡廉工作4次,专题听取廉政建设汇报2次,专题调研2次、区政府常务会前学纪学法2次,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5次,班子成员全年无一违纪违规案件。四是扎实做好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和文体、群团工作。重视外宣工作。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讨论、心得分享、知识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巩固群教活动成果。将信息完成和采纳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考核,全年被区级以上采用信息30余条。积极开展局机关《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做好两代表一委员选举、送歌献给党等工交口牵头工作,落实机关干部关心关爱制度,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结对帮扶、双报到、党员义工日、登山比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

8.加强社会治理工作。一是建立了国安、综治、维稳、防邪、群众信访工作台帐,切实加强对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督,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全年完成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络论坛回复3件,全年无集体或越级上访案件,单位平安稳定。二是认真开展保密及电子内网运行工作、“互联网舆情监管”及电子政务外网运行、依法治区、党务政务公开、党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定了《2016年保密工作计划》和保密工作制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电子内外网运行正常,公文交换系统指定有专人定时接收文件。三是制定了《2016年依法治区及“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积极开展“三项重点”、法律七进、“12.4”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继续深化项目并联审批制度,权利运行公开透明的制约机制,机关建设不断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五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概况

区发改局内设机构为“六股一室”(即:办公室、投资股、农经股、综合股、社会事业股、以工代赈股、物价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发改局本年收入合计152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52万元(其中:拨付2015年财政欠拨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资金880万元,欠拨一般工作经费18.9万元),占159%;

 2016年发改局本年支出合计24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18万元,占22.69%;项目支出880万元,占36.3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20.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2.36万元,增长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1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5.56万元,增长19.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9.18万元,占36.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万元,占5.7%;医疗卫生支出12.68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18.91万元,占3.44%;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支出880万元,占57.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4(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549.18万元,完成预算4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经费预算1000万元,实际支出拨款66.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31.47万元,完成预算103%。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有退休人员一名,医疗保险缴至5月。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04(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78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18.91万元,完成预算9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有退休人员一名,住房公积金缴至5月。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发改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6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31.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公用经费8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77万元,完成预算9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7万元,完成预算98.4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09万元,下降1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3万元,下降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1万元,增长14.96%。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工作任增多,工作量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6月执行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7万元,占83.12%。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1-6月30日未公车改革之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3000人,共计支出14.7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工作协调、争取项目资金、项目投资检查、以工代赈项目检查、易地扶贫搬迁检查、日常工作的检查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1万元,比2015年减少57.20万元,下降23.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室电子视频、单位更换电脑、办公室桌椅更换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五)空表说明

2016年,发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之所以此表为空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税收实务实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