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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08 10:22:00 来源: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掌握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机动车登记、安全检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换证、审验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辆牌证发放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大队始终以队伍建设为龙头,以事故预防为重点,狠抓“三化建设”,不断夯实交通管理工作基础,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交通管理工作执行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卓有成效。截止11月30日,全年接处警  1589  起,其中交通事故  1509  起(去年1525)(含简易事故1451起、去年1430)同比下降1%;一般程序交通事故68起,(去年75起)同比下降9.3 %,伤46人(去年61人),同比下降29.5 %;死亡 22  人(去年12人),同比上升83.3%;直接经济损失428100 元(去年336500元),同比上升27.2%。与去年相比,交通管理“四项指数”有升有降,总体发展态势较为平稳;纠正各类交通违法 36281 起,处罚  22900 人次(其中酒驾 61  起),教育警示 13381  人次,移送起诉 22 人(含醉驾 5  人),移送追刑 21 人;受理驾驶人办证1274件,检验机动车4162辆,办理机动车上户4340辆,电动自行车上户232辆;调解受理事故纠纷 1300  起,交通事故结案率为 95  %,全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和对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主要工作措施及其成效

(1)狠抓事故预防工作,不断优化道路交通整体环境。

一是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深化“大排查、大服务、大教育、大整治”活动,进一步固化了综合整治效果。一年来,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播放公益广告50余条,悬挂大幅标语50余幅,督促驾驶人及业主签定交通安全自律《承诺书》3000余份;设立“双超”检查服务站2处,投入警力600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4万余辆,查处超限超载货车400余台次。二是按照分局要求,全面推行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管理辖区交通工作,严格落实了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先后深入派出所指导工作50余次,培训派出所交管民(协)警300余人次。三是进一步巩固了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教育格局。在充分利用城区道路LED诱导宣传屏和手机短信、电视公益广告强化日常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与弘和远景公司、信用联社、邮政银行、联通公司继续签定了交通安全宣传协议,明确每天利用各处广告专栏和宣传屏播放2-3条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同时,通过交警赶场和车管业务下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016年,大队组织集中宣传活动16场次,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上交通安全课28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达到6.8万余人次。四是进一步加强了源头管理。今年来,组织对货运企业、客运公司、汽修厂家安全检查24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份,安全警示约谈14人次,分别对41名记满12分的驾驶人和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类以上的驾驶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强化学习;坚决制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过站,严格落实了客运车辆监管措施,对全区客运车辆GPS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严防客车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五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治到位。2016年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组织隐患排查 7 次,排查上报各类隐患 1311 余处,督促整改 600  余处。同时,提请区政府加大了安保设施的建设力度,年内新装防护栏 300 公里,防撞墙 42 余处,警示标牌 700 块,凸面镜 34 张,设立警示桩 130 余处,减速带 34 处,限速标志 14 个,施划中心线 5.4 万余米,极大地改善了辖区道路运行条件。六是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力规范各类道路交通秩序。一年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先后认真组织开展了“平安春运、交警同行”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违法大王”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强源头、严管控、保安全”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客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二、三季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等多项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投入警力6800余人次,警车1600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0余起,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

(2)狠抓“三化建设”,不断增强交通管理水平。

一是以实践化培训为载体,提升队伍职业能力。今年以来,大队先后组织开展秩序、事故、车管所业务培训各四期,规范执法专项培训4期,警务装备使用管理培训3期,民警、协警集中强化轮期6期。全队民警继续教育专项学习全部取得了结业证书、有40余人次参加了网上学习考试、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二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强力规范执法为案程序。各中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按要求规范进行了交通事故数据录入,补齐补全了事故相关信息资料,严格落实了执法办案责任倒查和违规违法问责制,确保事故录入率100%。坚持对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民警执法情况24小时传输及系统维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极大地增强了民警的证据意识。为规范询问工作,大队要求办案民警必须按规定使用正版笔录软件,力求使执法办案更加方便、快捷、科学、规范,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三是以现代化建设为引领,不断完善信息化应用平台。2016年对原有四处交通控制系统进行了维护大修,同时,呈请区政府投入资金150余万元,在辖区国省道重点路段增设交通管理控制系统5处。优化了交通管理云终端系统,同时,大队严格加强了移动警务通的使用率、使用比例、日常维护的考核,使一线民警能规范使用移动警务通,日常在线率达到了95%以上,月平均应用率达到了100%,通过移动警务通开具的交通违法现场执法案件数占全部现场执法的90%以上;在交通罚款缴纳的方面,进一步优化了离柜缴纳,完善了自助缴款系统、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更加便捷了缴纳罚款,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

(3)狠抓窗口建设,不断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

一是进一步优化了4S店车管业务服务。2016年对4S店车管人员进行了全面岗位业务培训,建立完善了服务监管机制,规范了车管服务秩序。截止11月30日,共办理上户4340辆,发放临牌6367余幅,收取规费520942余元,为地方财政创收 300  余万元。同时,深化下乡“三服务”各项措施,下乡服务 4 场次,惠及群众 900 余人次,办理驾驶证690个。二是严格落实接处警制度,按照“接警及时、处警迅速、处置有效、群众满意”的要求,确保接处警过程秩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在接处警工作中中做到了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杜绝了接处警中违规违纪现象。三是做到“四个衔接”,着力搞好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2016年受理交通事故纠纷调处  1509 起,调解成功 1230 起,成功率为 82%  ,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实现了“零上访”。

(4)狠抓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交通管理工作执行力。

一是以福州交警违法违规行为为反面教材,扎实组织开展了交警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使民警的群众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了争创“无违纪所队、无违纪民警”活动、 “两学一做”和“回头看”活动和“党员活动日”活动。在上述各项活动中,组织辅导学习18场次,民警撰写调研文章8篇,拟写心得体会60余篇。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内务秩序管理,落实了每周督察制度,严格了绩效考核,对8名民警、协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和严厉处罚。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建设,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了党员志愿服务措施和党员双报到要求,充分发挥了党支部和共产党员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千方百计解决民警、协警的后顾之忧,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解决了民警、协警的工作餐;按照分局安排对民警落实了一年一度的例行体检;合理安排科学调剂,确保了绝大多数民警享受了一年一度的公休假。

2、工作特色及亮点

一是全面推行了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的工作模式,在各农村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由派出所统一管理,实行所长负责人制,管理辖区的交通工作。

二是深化和规范了汽车4S店交警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为我区增收汽车购置税2000余万元,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汽车销售企业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三满意”目标。其经验做法受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四大班子的充分肯定。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下设部门11个个,分别为:办公室、特勤中队、车辆管理所、元坝中队、昭化中队、卫子中队、王家中队、太公中队、虎跳中队、明觉中队、红岩中队。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本年收入合计57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01万元,占100%。

2016年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本年支出合计3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7万元,占77.01%;项目支出83.68万元,占22.9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64.6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0.88万元,上升82.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5.92万元,上升2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96.21万元,占81.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万元,占2.64%;医疗卫生支出2.06万元,占0.57%;住房保障支出3.46万元,占0.95%;其他支出52.73万元,占14.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96.21万元,完成预算52.5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60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2.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是昭化区交通设施预防卡口建设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4.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9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24万元,完成预算90.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86.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55万元,增长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2万元,增长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51.0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车辆使用频率增加,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二、在公务接待费方面,一是减少不必要的接待,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4万元,占98.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6万元,占1.5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5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管理及执法执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1人,共计支出0.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工作指导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01万元,比2015年增加66.42万元,增长48.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9.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万元。主要是昭化区摩托车考试场地及车管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公安局昭化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有车辆1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项):指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