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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09:56:44 来源: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食药工商所、机关各部门: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应急预案》印发予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769

广元市昭化区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高效履行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场监管的各项职能,提高市场监管的快速反应能力,妥善处理突发性的市场波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依法行政、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分级管理,快速反应、加强协作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济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
   
(四)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对本辖区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遵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专项应急办公室。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1、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党组成员组成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程序,对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系统应对市场突发事件进行领导和指挥,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指定相关股室组建专项应急办公室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2、市场监管应急办公室
    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或在四级响应期间由相关股室直接设立。应急办公室成员由区局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或由应急领导小组在四级响应期间指定相关股室和人员组成。应急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监管股,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指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股室及时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3)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4)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相关的市场预警工作。
    3、非应急状态下的常设机构
    在没有启动应急预案期间,设置非应急状态下的常设机构,具体工作由市场规范监管股承办。主要职责是接受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股室关于市场突发情况的报告,转呈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程序。

(二)部门职责分工

1、区局有关股室职责分工

区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的业务分工,组建应急办公室;相关股室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紧密合作、协同作战。
    1)办公室
    负责接收、传递各地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组织、督促相关股室及时派出督查工作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的经费及物资保障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突发事件处理提供畅通、快捷的信息通道。
    2)市场规范监管股

负责对成品油、农资、粮食等重点商品市场及区局无明确负责单位的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协调指挥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组织部署市场专项整顿行动。做好“12315”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行为信息的调查、核实、组织查处工作。
    3)稽查大队

负责指导、组织查处商品流通流域发生的各类违法大要案件;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突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聚集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非法政治性出版物案件、走私贩私等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置。从重从快查处制假售假的恶性案件。

负责处理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对有碍社会风化,含有民族、宗教歧视内容,有损民族尊严、国家尊严和利益等违法广告。

负责查处社会反响较大、涉及范围较广的商标侵权案件和其它经济案件。
    4)商标广告监管股

负责对各类广告进行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广告和商标侵权行为。

5)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做好案件审查和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并积极应诉,依法进行行政赔偿。负责处理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登记注册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期间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报工作。

6)社会信用信息股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依法将企业列入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公示,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推进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7)区消委会和“12315”平台

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及时发布消费预警,避免引起消费恐慌;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受理、调解消费投诉。

(三)组织体系框架

处置市场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坚持属地监管的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股室要建立与区局预案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办公协调指挥机构,接受区局及上级机关的指挥和部署,实现应急联动。

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区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应急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应急办公室接到各所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领导小组。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有关突发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要指定相关股室组建应急办公室,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专项应急措施。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本着快速、及时、合理、有效的原则,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做好落实工作。

5、应急处理报告。应急办公室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区局党组。

三、响应分级及对策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标准

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大面积爆发的疫情、严重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如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疫情;严重的地震、地质灾害、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及其它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等。

2、上报时限

Ⅰ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须在1小时内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区局,区局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3、应对措施

由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启动Ⅰ级预案程序,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任主任的专项应急办公室,各有关股室作为成员单位。

1)制定应急措施

专项应急办公室应在12小时内,召开各有关股室参加的办公室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指导做好紧急应对和市场稳定工作。对灾情、疫情严重引起及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地区,区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2)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快速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按照区局的要求,及时制定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掺杂使假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A: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紧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救灾、抗灾物资的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和地下窝点,从重从快查处大要案件,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力保证市场秩序稳定。

B:以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为重点,切实做好市场稳定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必需商品的市场供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灾后重建工作。

C:积极开展市场巡查,确保市场流通繁荣有序。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灾区社会稳定工作,认真进行市场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市场安全隐患,督促引导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守法经营,切实保证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做好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防止因商品质量问题传播疾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必要情况下,依法采取责令商品下架、停止交易、关闭市场等强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D: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持开展市场监管工作。

对可能发生人群交叉传染的疫病,区局及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认真做好本单位卫生消毒和人员的防疫防病工作;在安全防护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市场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对可能引发较大规模市场波动的自然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股室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保证干部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安全和社会稳定。

E: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在上级业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指挥和领导下,树立全局意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发挥执法协作的合力,全力以赴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F: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Ⅰ级预案启动期间,应急办公室所有人员、相关股室的有关人员以及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主要负责人、片区网格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和不应答。

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局机关和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保证有专人值班,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应随时向区局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局机关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完成集结,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做好物资储备和保障。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防护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计算机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4、报告规定

Ⅰ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区局,区局于2天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发生类似“非典”等严重传染性疫病的地区,须坚持每日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尚未出现病例的地区,要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新发病例或其它市场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上报区局,区局在4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标准

适用于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所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爆发地区性疫情和一般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涝、暴风雪、沙尘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2、上报时限

Ⅱ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须在2小时内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区局,区局须在4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3、应对措施

由区局应急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办公室,确定参加人员,宣布启动Ⅱ级预案程序。

1)制定应急措施

应急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制定应对措施,并通过文字形式下发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对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区局应在2小时内紧急通知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股室,迅速做好应对工作。

2)对出现及可能出现重大伤亡的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疫情等重大事故,涉及食药工商职能的,专项应急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取证,迅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区局应急办公室根据事故原因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下发全系统,要求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高度重视,积极防范,全面开展市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3)对局部地区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区局应急办公室要及时指导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制定维护灾区市场稳定工作方案,督促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倒买倒卖、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灾区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灾区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全员在岗,节假日50%的人员备勤,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脱岗、离队,加强对车辆、通讯器材及其他物资的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4、报告规定

Ⅱ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至少三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区局。区局在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上报市局。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标准

适用于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在全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以及涉及食药工商职能的罢工罢市、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2、上报时限

Ⅲ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区食品药品和工商所须在6小时内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区局,区局须在10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3、应对措施

由区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启动Ⅲ级预案程序,并依照职责分工,指定有关股室组成专项应急办公室,确定相关股室负责人任主任。应急办公室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协调指挥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尽快控制事态发展。

1)恶性案件的查处

对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应急办公室应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区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实地调查,限期查清案件事实,摸清案件发生根源,依法查处,消除影响,并迅速将查处情况报告区局。

对恶性案件中涉及的日常生活用品、化妆品、农资产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重要商品,可能出现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或由于农资质量问题可能造成农业大面积减产或绝收的,及时做出预警,防止损失扩大。同时,迅速部署精干执法力量,开展市场专项清理,追根溯源,严防死守,防止危害事故发生。

2)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对出现涉及工商职能的停市罢市、群体上访等情况,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视情况紧急程度,24小时内通知相关地方政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和处理措施,迅速下发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贯彻执行。

区局和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上下联动,分管局长及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负责人要亲自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理,务求及时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同时,认真调查事发原因,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防止事态扩大。

4、报告规定

Ⅲ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至少一周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5日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区局,区局在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上报市局。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标准

适用于个别地区出现的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传销及变相传销等重大案件。主要是对节假日期间以及国际国内、省内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安全事故等,进行预警。

2、上报时限

Ⅳ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须在8小时内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区局,区局在事发18小时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3、应对措施

由区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形,宣布启动Ⅳ级预案程序,指定股室负责处理,由相关股室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1)对大要案件的查处

区局相关股室需尽快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并派出专案小组前往事发地点实地调查,并会同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应急办公室需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整理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2)节日市场应急预警

A:预警发布。区局相关股室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市场抢购、违法促销、制假售假、消费投诉高峰、安全事故等做出预警,并就防范事故和市场整顿做出部署和安排。旅游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就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进行预警,针对市场特点,及时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B:专项整顿。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应按照区局节日市场应急预警和市场整顿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专项市场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排查市场隐患,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C:人员备勤。节日期间,具体负责的股室要确定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保证执法车辆处于应急状态、30%的人员进行备勤,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4、报告规定

Ⅳ级响应所针对的情形,其应急处理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区局,区局在应急状态解除后两周内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区局24小时开通专线电话,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在第一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局汇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充分发挥“12315”网络作用,保证“12315”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申诉举报,全力做好应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在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快速反应,迅速调动物资、人员,确保应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场巡查车辆要保持随时待命状态,确保应对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应急领导小组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及相关业务股室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真相、辨明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促进突发事件的妥善解决。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对应急期间的工作进行客观、翔实的报道,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处置水平。

五、后期处置

(一)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以控制后,由区局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二)善后处置

要在妥善处置应急事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局。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区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局。

(三)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未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区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食品药品和工商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得力干部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要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需要和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市场监管应急机制,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建立专项应急预案,形成原则与具体措施相结合、总体与分支相联系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和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的应急能力。各食品药品和工商所的应急预案要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备案和更新工作,真正做到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统一行动。

本预案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各类具体的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业务股室制定,并以本预案附件的形式,纳入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体系。

生效时间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场监管应急通讯录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市场监管应急通讯录

类别

职务

姓名

办公室电话

备注

区局

领导

局  长

王  蓉

8724300


副局长

郭新忠

8725081


副局长

罗  勇

18980169126


副局长

冯子东

8724077


相关股室(队)

办公室主任

王志超

8725202


市场规范监管股长

张  刚

8724707


稽查大队大队长

侯继勇

8723316


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股长

卫  勇

8722859


商标广告监管股股长

陆  军

8725690


社会信用信息股股长

孙  静

8724079


区消委会和“12315”平台工作人员

吴  龙

8722315


基层食品药品和工商所

元坝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所长

吴建平

8725315


卫子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所长

王  强

8770315


虎跳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所长

鲁征文

8778315


王家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所长

俞思银

8774315


昭化食品药品和工商所所长

唐  军

8310134


区局办公室

值班电话


872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