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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等6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1-11-04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6月21日,区审计局对区统计局等6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数据采集情况

审计主要采用全覆盖审计数据分析筛查疑点,通过采集金蝶EAS财务核算平台被审计单位2020年科目、凭证、余额三张表,以及从区财政局采集的2020年财政大平台授权和直接支付数据、财政大平台指标及使用结转情况、财政大平台公务卡报销明细、非税收入分部门执行情况、采购预算执行及备案情况、单位车辆及相关经费情况、单位结算报表支出明细情况、单位现金存款年底余额表、单位机构编制情况等数据。

(二)数据分析结论的主要依据

数据分析判断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昭化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昭府发〔2017〕119号)、《广元市昭化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昭府办函〔2017〕98号)、《广元市昭化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管理办法》(昭府办函〔2018〕41号)、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昭财发〔2019〕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审计核查方式

数据分析参考省审计厅《大数据分析指南》和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事项操作指南》执行,同时利用自主开发的财务数据三张表整理汇总工具、全覆盖审计平台,进行数据的集中采集、整理、分析。对疑点数据涉及的单位共65个,采取审计组现场核查和被审计单位自查两种方式进行,分为4个疑点核实小组对区统计局等11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其余54个单位采取单位自查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审计组再次进行复核。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决算编制不准确。区职业高级中学等13个单位决算报表数据与账面不符。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情况

1.29个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2.12个单位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

(三)执行财经纪律相关情况

1.12个单位公务卡使用比例不达标。

2.会计核算不规范。

(1)13个单位结转账务不及时,导致部分科目期初有余额。

(2)会计核算科目不准确。7个单位利息收入记入“其他应付款”,未通过“应缴财政款”科目核算。

(3)固定资产未折旧。区法院、元坝中学2020年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4)9个单位预算收入解缴区财政不及时。

(四)其他审计事项

7个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有针对地提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相关单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