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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三季度财政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8-03 字体: [ ]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防范化解管理风险,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三季度财政综合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财政综合检查,全面、真实掌握被查单位在检查年度对各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管理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查促改,达到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重大风险。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重点检查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债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4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三、检查分组

本次财政综合检查由综合法规会计与财政监督股牵头,统筹整合财政局各股室人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查时间

2022年8月3日开始至9月30日检查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是财政综合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检查组要厘清工作思路,端正工作态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杜绝虚假及敷衍应付现象,确保检查数据和材料真实、完整、全面。二是对查出的问题,要填好工作底稿和取证记录,检查文书要规范完整,检查结果要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三是将检查报告、检查底稿及相关统计表于9月30日前交区财政局综合法规会计与财政监督股汇总。





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