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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元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发布机构: 广元市昭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3-15 字体: [ ]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西部大开发、秦巴山区扶贫开发等国家战略拟订全区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拟定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出相关行业的优先领域和发展重点,制订行业年度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七)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和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

  (十五)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性技术攻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十六)推进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以及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政策建议,以及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十九)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教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二十)牵头组织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区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一)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二十二)负责全区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及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参与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

  (二十三)负责辖区内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油气管道规划、建设、运行中涉及油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治理辖区内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和问题。

  (二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