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关于农村客运车辆燃油补贴发放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12-09-20
尊敬的龙区长: 我是经营元坝---昭化客运线路的经营者王勇。于2010年2月买了一辆11座金龙中型客车,加入元坝永兴农村客运公司经营至今。因票价低,燃油价格上涨,国家发改委对农村客运实行燃油补贴,我经营的车应补贴2011年全年燃油补贴18000元,但至今未补发。我于本月先后多次找到区运管所所长以及永兴公司负责人赵克华,但公司负责人说:车是公司的,请的你们在开,燃油费属于公司的。我花了十多万买的车,每月按时交管理费以及进站费等所有费用,燃油每天自己加,国家燃油补贴尽被公司一口吞掉。区长大人你说合理吗?望区长大人在方便闲余时间帮我们在元坝永兴客运公司的经营车主一个合理说法。 佘春海 电话:13981208819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好!现将你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2012年9月20日,区运管所通知你、永兴客运公司双方到区运管所进行调解,在区运管所的调解下未能达成协议。10月11日区运管所再次召集你们,由区运管所王洪民、吕咏海二位人员对此事再次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永兴公司足额支付你2011年度燃油补贴费用,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经确认,你已领取该笔费用。 感谢你对元坝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区财政局   2012-10-27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