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求助
写信时间 2016-11-03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昭化区王家金星村二社张家国,有件事望您百忙之中帮助。 我和妻子陶翠华在广东务工,因岳父生病去年八月二日妻子回家探望,当时搭乘一辆拉客的燃油机动车由王家至文村的路段在龚家沟翻了车导致妻子胸腰骨折脱位,随后在市人民医院,华西,八一,市中医院此行治疗目前双下肢无知觉不能动大小便靠专业护工排无法生活自理,孩子在广东读书我只能务工供孩子上学到现在医院和护工费用四十多万还欠下二十多万外债。 当时交警判对方全责区法院开了两次庭对方口口声声无能力支付我找过镇政府,区民政,区信访办,区交警队,法院,区农合办都说有第三方负责目前面临宠大的资金缺口我不知所措,恳请区长您批准先垫付农合的抱销来解决当前然眉之急我代表全家谢谢为盼。
信件的处理结果
  • ***同志: 你近期通过昭化区“政府门户网”为你妻子陶翠华寻求医疗救助的信件已收悉,现依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经核实,你来信反映的你妻子因三方责任交通事故造成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按照国家新农合政策规定未纳入报销一事情况属实。 二、处理意见 鉴于你已通过司法程序起诉责任方,但责任方无赔付能力,司法执行受阻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之规定,并结合《昭化区2016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关于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具体规定,你需提供司法部门暂中止执行相关依据,新农合基金可以先行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待三方赔付后再予以追偿。 最后,感谢你对我区新农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元市昭化区新农合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15日

    区卫生局   2016-11-20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