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村上小组道路建设相关政策咨询
写信时间 2012-10-11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此次来信主要是咨询关于我村委会在修建队上道路时,占用我家承包林地一事。 1、想咨询一下,修建一条公路路线要有什么立项及规划文件,由哪级政府部门出具,不然为什么不走老路,而要新修一条路面,劳民伤财,难道国家的钱就那么好用吗?还是故意为之,以便从中谋求私利呢? 2、修村级道路由哪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监督及审批? 3、在这一行为合法前提下,修路占用了私人的林地荒山,我区补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4、作为我们老百姓,不清楚以上问题国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也不清村委会干部有没有假传圣旨。不该修的修了,不该用的钱用了,该给老百姓的钱少给了? 以上,麻烦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回复一下你所辖子民的疑惑!
信件的处理结果
  • ***: 你好,现就你来信关于“村上小组道路建设相关政策咨询”回复如下: 1.关于农村公路的立项和路线确定问题。通乡公路由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省市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包括起止点、里程、技术标准、投资概算、效益等,由省、市逐级批复立项建设。通村公路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产业发展及群众出行需求向区政府申报,内容包括起止点、里程、技术标准、投资概算等。区上根据上级下达计划指标,按照重急轻缓原则,向各乡镇下达通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对每一条通村公路的起止点、线路予以明确界定。各乡镇、村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里程和实施地点。 2.关于村道公路建设的监督问题。村道建设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工程实施方式,由村民大会民主推荐代表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成立的农村交通管理办公室对通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负有行政责任;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服务和指导,由其所属的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区交通工程质监站实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工程完工后,区交通运输局与乡镇(街道)以及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里程、路线、起止点组织验收,质量合格后方能拨付工程款。 3.关于村道建设占用土地的问题。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只能用于路面工程硬化,涉及的占用林地由当地乡镇、村委会调剂解决。

    区交通局   2012-10-27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