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乡村女教师按照政策请产假难于上青天!
写信时间 2016-09-1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衷心的感谢您!在您的督促之下,区教育局对我“教育局拒绝按照新政策批准产假是否合理?”信件(信件编号:201691173444)进行的回复,其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近几年教师招聘情况,教师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男教师比例不到20%,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和产假假期的延长,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较大影响,为此,我局在审批女职工产假时的审批意见为“暂批假98天,待新政策的文件到位后办理续假手续”。 其实,学校里教师女多男少的这种实际情况我们都是清楚的,站在管理层的角度给出这样的回复我也无可厚非,毕竟无论是教育局领导还是我们普通教师都是为了昭化区的教育事业在奋斗,说实话,我还是可以理解。 但是,回复里这种自相矛盾、自己打自己脸的说法和对我们这些请产假女教师的不公平待遇我真的不能理解! 1、回复开始说“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台和产假假期的延长”,结尾又说“待新政策的文件到位后办理续假手续”,开始都说了产假假期的延长,说明其实教育局的领导都是知道这个政策的,为什么不能遵守政策执行?为什么还要作出后面的表述?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是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自其审议通过之日起就应该被执行!如果像回复中这样说的,一部法律条例颁布后不发文件就可以不执行的话,那么是不是《刑法》颁布后,公安系统没收到一些配套的文件就不能逮捕一名杀人犯?如此荒唐可笑的说法!如此明显的托辞!何必这样! 2、我自己咨询过市人社局的相关业务科室,他们明确答复我现在的产假是98+60天,哺乳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像我这样的情况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我是有理有据的,就算仲裁也是胜面比较大的!像我这样心有不甘的女教师有很多!像我这样在下了多么大决心想去走法律程序保障自己权益的女教师也有很多!只是,为了这个工作,我们不得不忍气吞声!教育局也正是抓住了我们这一点才敢如此不顾法纪!肆意妄为! 3、新政策实施前,有一些女教师请产假,教育局批的是128天(国家法定98天+老政策的30天,人事档案可查!),反而是新政策实施后的产假才只有98天,本来是一项利民的好政策,却连原来享受的待遇都没有了,真是可笑可悲可叹!何必出个新政策徒增笑柄! 尊敬的领导,我知道,我这种反复的“死缠烂打”在你们看来可能是一个茶余饭后的笑话,可是,如果我们全部请产假的女教师都隐忍不说的话,教育局会更加的肆无忌惮!所以,我宁愿成为一个笑话也不愿被这些不公的给憋死! 最后,感谢领导对我们的关心! 此致
信件的处理结果
  • 乡村女教师: 你好。你反映的女教师请产假问题属实,我局将严格按照2016年新修订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32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5章第24条之规定审批产假。 广元市昭化区教育局 2016年9月26日

    区教育局   2016-09-29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