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关于改土
写信时间 2016-12-23
尊敬的书记你好! 谢谢你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农村土地改土面积问题,改土后面积增多,增多的面积是不是还是归原来老百姓的,原来有边界的。还是多出的面积就归了集体的,谢谢
信件的处理结果
  • ***网友: 你提出的问题,是一个具有共性的问题。 土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必然会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但是,从理论上讲,个别农户的耕地面积还有可能减少,因为筑路、建池、修渠等工程有可能恰巧占用某一农户的耕地要多些。 增加的面积归谁呢?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况且很难判定具体哪一户先前的耕地面积增加了多少。怎么办呢,我们认为根据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我区多为社集体)这一大前提,增加的耕地面积的处置应由社集体根据本社各户增减情况制订处置方案,可以对整理区域的土地按增加面积的系数重新调整,也可以将某一无明确归属的新增地块弥补给面积减少了的农户,也可以按先前承包面积重新丈量分配后,将新增耕地留作集体预留机动地。总之,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就是合法的方案。 谢谢你的来信! 区国土资源分局法规信访股 2016年12月27日

    区国土资源局   2017-01-02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