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基本信息
标题 关于土地征用买社保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19-05-24
尊敬的陈书记: 您好!我是柏林沟场镇的村民,由于建设湿地公园将我们家的土地全部征用了,我想咨询一下国家有没有这个政策为征用土地的老百姓购买社保的,由于我们那里有的土地被征用之后政府就为他们购买社会保险了,但是我们有很多户人家又没有买,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个政策,谢谢!
信件的处理结果
  • ***: 你好! 你通过区委区政府信箱咨询土地征用买社保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截止2017年底,我区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0〕43号)、《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昭府办函〔2014〕104号)等文件办理了2017年以前失地的被征地农民9269人参加社会保险。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对象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需纳入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名单,按“人地对应”原则,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目前,全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施行细则未出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还需根据新政策作出调整,待省市具体操作办法出台后我区将统一组织实施。 感谢你对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详情请咨询0839—8725253。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1日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9-06-05 13:37